债务转让合同范本及相关问题
来源:济南债权债务律师 网址:http://www.jnzwjfls.com/ 时间:2016-11-22 15:11:30
债务转让合同范本及相关问题
□◆债务转让合同
债务受让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务转移方(以下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务转移合同:
一、三方同意将乙、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订立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确定的丙方对乙方的债务转移给甲方承担。
二、本合同转移的债务包括借款合同中丙方未履行的全部债务。
三、甲方承诺
(一)根据借款合同及其附件甲方已确知丙方在借款合同项下对乙方的所有债务,并自愿接受丙方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甲方成为借款合同的借款人。
(二)在本合同生效前办妥担保合同重新确认手续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及保险等需要变更的其他事项。
(三)甲方与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合同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合同无关。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应以其与丙方之间、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
(四)甲方不得以丙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四、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再向丙方主张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
五、如本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则丙方仍继续按借款合同及其附件履行义务。
六、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诉讼,均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附件
(一)甲方贷款证复印件
(二)甲方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相关知识链接
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纠纷案
温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与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幸福集团公司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纠纷案
当事人: 刘道明、林发松、菜永进 法官: 文号:(2002)民二终字第67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02)民二终字第6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温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住所地:浙江省温州市人民东路国信大厦22—23层。
负责人:菜永进,该清算组组长。
委托代理人:瞿韶军,
委托代理人:黄跃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潜江市张金镇幸福北路1号……
债权债务转让合同扑朔迷离
不仅仅是购房合同蕴藏深意,而且后来出现的债权债务转移合同又让这个债权连环套变得更难以参透其中玄妙
案情因债权债务转移合同的出现而变得错综复杂。
鸿都公司最初是以商品房销售合同起诉华东公司的。而债权债务转移合同是在庭审时为了论证鸿都公司拥有对华东公司的债权而提出的。而后商品房销售合同又被认为是为了平债权债务转移的账而签订的。
而华东公司却认为,《商品房销售合同》、《债权债务转移合同》和《关于归还2000万人民币欠款的协议》系该公司原负责人为套取国有资产,而利用对纠纷中涉及到的几家公司的控制权伪造的。于是华东公司提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些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司法鉴定……
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让合同效力
(1)甲乙签订一个合同.甲将债权转让给丙,未通知乙.
依据合同法"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的规定,甲与丙的转让合同可推论为有效.只是有瑕疵,即乙可以拒绝向丙履行.
(2)甲乙签订一个合同.乙将债务转让给丙,未通知甲.
依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的规定,此时,转让合同是有效合同还是无效合同?亦或是效力代定合同?可变更可撤消合同?
如果是有效合同,是否产生乙不再对甲负债务的效果?如果是无效合同,理由是什么……
债务转让合同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4)民二终字第143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浙江中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玉皇山路76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方圆圆,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珠海格力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县井岸镇桥北五巷21号。
法定代表人:马明,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孔
上诉人浙江中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光公司)为,与被上诉人珠海格力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格力公司)债务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粤高法民二初字第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由审判员付金联担任审判长,审判员金剑锋、代理审判员李京平参加的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张雪?担任记录。本案现已审理终结……